2018年海南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通知(8月23起报名)
时间:2018-08-29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关于做好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定于11月10、11日举行。为做好我省考试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4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消防总队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科目及获得资格证书条件 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 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附件2,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七)免试科目说明 符合以上报考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四、网上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时间:8月23日至9月7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网上缴费。 首次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处理审核工具(www.cpta.com.cn/n/2014/0611/c385858-25135705.html),按照该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近期照片(照片要求底色背景为白色,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进行处理后备用。 1.首次报名考生 本次报考级别与上一个考试年度不同的考生,曾在外省报考的考生,视同为我省首次报名考生(即报名表左上角标注考生类型为“新考生”的人员)。 (1)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核对所填报信息无误后方可确认并打印报名表(填写报名表时认真对照报考文件所要求必须符合的报考条件,必须准确填写个人联系信息)。 如遇到信息填报错误且已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忘记用户名和密码等情况,可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rss.hainan.gov.cn)→人力资源业务→业务→职称考试→办事指南栏目查看“关于报考信息修改及账号、密码找回等相关事宜的情况说明”(hrss.hainan.gov.cn/hnjy/front/infoDetail/1404/443315)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海南就业”→功能查询→职称考试修改。 (2)考生须于8月23日至9月7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将考试报名表(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单位公章),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资历证明原件(附件3);申请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的考生还需将评选和聘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材料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等有关材料送至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技术处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地址:海口市龙昆南路170号消防总队四楼技术处410办公室,联系人:谢参谋、许参谋,电话:65921263、65921264)。本人因事无法到场须委托他人送审的,需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4)。 (3)完成报名确认后,考生须在8月23日至9月7日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使用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网上缴纳考试费。考生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5〕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60元/人·科。考生银行卡在成功扣款后即表示缴费已完成,报名成功。 如遇到缴费异常或确认缴费后未能显示成功结果的情况,可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rss.hainan.gov.cn)→人力资源业务→业务→职称考试→办事指南栏目查看“关于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缴费的说明”(hrss.hainan.gov.cn/hnjy/front/infoDetail/1407/431146)或在报名期间每周五下午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 2.非首次报名同一级别的考生(即报名表左上角标注考生类型为“老考生”的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后,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经系统确认无误、自动审核,完成缴费后,即为报名完成。如遇到信息填报错误和缴费异常的情况,处理办法同上述第1条。 3.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在已成功缴费至考试报名截止后2个星期内办理,本人开具发票的持个人报名信息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开具发票的需持委托书、个人报名信息表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三楼319室办理(地址:海口市和邦路3号)。 五、打印准考证 考场设在海口(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使用视频监控设备。考生于11月5日至9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日期为11月10、11日。 六、考生应考注意事项 (一)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 (二)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客观题各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须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个人的联系信息。 (七)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详见hrss.hainan.gov.cn/hnjy/front/infoDetail/1404/443607。 七、考试大纲及用书 有关教材和考试大纲事宜,请与中国人事出版社联系或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rsks.class.com.cn)。 单位:中国人事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号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962347 64929211 64921644。 八、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请于2019年2月底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证书发放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rss.hainan.gov.cn)→人力资源业务→业务→职称考试→考试动态栏目(hrss.hainan.gov.cn/hnjy/front/news/business/1404)公告为准。 九、考务咨询 部门: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 电话:65375001 地址:海口市和邦路3号 网址:hrss.hainan.gov.cn/hnjy/front/news/business/1403 邮箱:hnjyjksc@163.com 微信公众号:海南就业 附件:1.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2.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3.工作简历表(最下方提供下载) 4.代办委托书(最下方提供下载)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2018年8月22日 附件1 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11月10、11日)
附件2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注:表中“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附件3 工作简历表 姓名:,身份证号: ,现报考___ __ 考试,从事专业工作共年,工作简历如下:
注:表格内考生、经办人应签名,单位应盖章,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4 代办委托书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委托原因及事项 本人因,不能亲自办理本人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相关事宜,特委托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被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时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人签名(加盖红手印):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