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方案公布(最新发布)(4)
时间:2020-07-1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各设岗县(市、区)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建议名单,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将名单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拟聘用人员”一栏,并从系统导出《安徽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拟聘人员花名册》(附件3),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师资处,由省教育厅会同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共同审定。审核确定后的拟聘特岗教师名单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网站()公示5天。 (八)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与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协议书(样本)》(附件4),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对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上岗任教 拟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前,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相关网站公布设岗学校;拟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方式安排到设岗学校。 六、招聘工作纪律要求 “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规范操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师资处 赵淼 联系电话:0551-62822080 电子邮箱:sfc@ahedu.gov.cn 省人社厅事业处 陈吉祥 联系电话:0551- 62663783 附件: 1.安徽省2020年“特岗计划”分县区分学科岗位计划表 2.安徽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花名册 3.安徽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拟聘人员花名册 4.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协议书(样本) 5.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人事部门联系方式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附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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