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这些社会组织被撤销登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最新发布)(2)
时间:2021-03-2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蚂蚁考试 点击:300次
四川金沙画院等1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参加2017年、2018年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的规定。 三 基金会 具体名单(2个) (1)仁寿县景圣景荟爱教育基金会 (2)四川飞行教育基金会 处罚原因及依据 仁寿县景圣景荟爱教育基金会等2个基金会未按照规定参加2017年、2018年年度检查,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年度工作报告在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前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规定。 上述受到停止活动3个月行政处罚的社会组织均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nd- 整理自|四川在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