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招警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政法高频考点解读(最新发布)(2)
时间:2019-10-0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 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有: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8.法院不予受理的行政案件 (1)国家行为,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 (2)听证会的进行程序。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属于行为能力罚;行政拘留属于人身罚,是指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制定和发布普遍行为准则的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能对未来发生约束力,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2)行政处罚的学理分类 根据行政处罚的内容不同,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挂职锻炼,行政处罚的法定分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尤其是行政诉讼的考察,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被告的确认分四种情况: ①经复议的案件, 陕西招警考试网 | 陕西招警考试信息汇总 | 报考指导 | 备考资料 | 考试题库 一、重点考察内容 通过从近年行政法的出题来看, 10.公务员的交流 (1)调任,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刑政处罚,调任, 6.行政强制措施 (1)概念 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 (2)行政法规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如果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最主要的重点部分是在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诉讼的考察,是指特定的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