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卫生法规考试资料:盘点医疗事故的高频考点(最新发布)
时间:2020-07-1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2020年海南卫生法规考试资料:盘点医疗事故的高频考点 2020-05-25 18:19 来源:海南卫生人才招聘 原标题:2020年海南卫生法规考试资料:盘点医疗事故的高频考点 卫生法规考试资料:盘点医疗事故的高频考点 在新型冠状病毒肆虐的时期,在武汉人民最艰难的时刻,白衣天使们冲在一线,前赴后继成为最美的逆行者。但即便医务人员在临床一线冒着生命危险救治患者,伤医事件仍时有发生,如前段时间报道的一新冠患者咬伤护士的事件。虽然此患者的行为引起了广大网友的谴责。但从这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医患矛盾仍然存在,而医患纠纷的存在,都是源于医患双方的不信任,追根究底,这份不信任或多或少都源自是社会中曾经出现过的医疗事故。因此,医疗事故的鉴定和处理依然是卫生法规考试中的重点内容。今天,华图小编就带领大家一起盘点医疗事故处理的高频考点!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一)医疗事故主要包含以下构成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5.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三)医疗事故处理 1.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1)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2)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2.病历封存与启封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病例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并由医疗机构保管。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人员到场。 3.尸检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4.解释通报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当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