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路钢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最新发布)(7)
时间:2020-06-1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蚂蚁考试 点击:300次
本项目建设期为 1.5 年。根据项目实施计划,本项目预计总投资 8,000.00万元,资金投入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实施情况安排使用。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8,000.00 万元,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后续再根据项目进度逐步投入资金,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5、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偿还银行贷款 55,800.00 万元,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实施。 (三)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事项。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董事会召开之前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董事会前已投入金额 预计仍需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涡阳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132,600.00 5,102.50 127,497.50 88,000.00 2 合肥鸿路建材绿色装配式建筑总部产业基地智能制造工厂设备购置项目 17,000.00 - 17,000.00 17,000.00 3 湖北团风装配式建筑制造基地智能化升级项目 22,000.00 - 22,000.00 20,000.00 4 鸿路钢构信息化与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8,000.00 - 8,000.00 8,000.00 5 偿还银行贷款 55,800.00 - 55,800.00 55,800.00 合计 235,400.00 230,297.50 188,800.00 注:上述董事会前已投入金额 5,102.50 万元为涡阳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各子项目的土地购置费用。 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充分考虑董事会前已经投入的金额情况,在预计仍需投资金额范围内(项目投资总额扣除董事会前已投入金额)筹划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四、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性以及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 (一)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性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将直接新增钢结构产品 57.5 万吨产能,占2019 年度产能的比例为 28.05%,新增产能规模合理,具体分析如下: 1、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政策频发,市场前景广阔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9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等众多鼓励支持产业政策,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的建设,推动装配式钢结构在相关领域的推广与应用。 数据来源:中国住建部公开统计数据 根据住建部统计数据,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全国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分别为 0.73 亿平方米、1.14 亿平方米、1.52 亿平方米。2018 年,我国建筑工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发展迅速,全年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约1.9 亿平方米。近几年来,全国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复合增长率达到 40%以上,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市场前景广阔。 2、产能利用率、产销率水平较高 基于广阔的行业发展空间,公司作为我国钢结构制造领域的领军企业,公司逐步加大产能建设,满足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报告期内,公司钢结构相关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如下: 单位:万吨 项目 产能 产量 销量注 产能利用率 产销率注 2019 年 205.00 186.50 174.90 90.98% 93.78% 2018 年 162.00 143.60 133.14 88.64% 92.72% 2017 年 102.00 95.21 90.26 93.34% 94.80%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