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废矿物油回收和再生利用行业的问题及标准化新趋势(最新发布)(3)
时间:2020-06-1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蚂蚁考试 点击:300次
我国废矿物油来源复杂,长期存在非法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及处置行为。近年来,我国对废矿物油的回收利用进一步规范,但无证非法收集、非法转移的现象仍然突出。 1997年,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GB/T17145-1997《废润滑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该标准由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现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起草,由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15)归口管理。GB/T 17145-1997规定了废润滑油的定义、分类、分级、回收与管理、再生利用要求等。 GB/T17145-1997发布于23年前,近年来,国家生态环境管理部门逐步建立了危险废物管理体系,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转移、运输、处理、处置和利用都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同时,废矿物油的产生、回收和再生利用行业发生了较大变化,该标准已不能较好的对废矿物油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各个环节进行统一的规范和指导。 GB/T 17145-1997存在如下问题亟待修订: 01对收集、贮存、转移过程的要求不明确,造成部分废矿物油不符合利用企业的入厂验收标准,利用企业不能接收,影响了再利用环节的生产,同时也造成废矿物油收集、贮存、转移过程管理混乱。 02对再生利用环节没有明确技术要求,固体酸精制和白土吸附精制等落后工艺仍被大量使用,部分可能造成严重二次污染。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 03当前,回收企业已不再按GB/T 7631.1 以产品命名的原则进行分类,而是按废油产生和回收来源分类,即按照工矿企业废油和交通运输工具废油这两大类来源进行回收,这样更有利于废油的回收和管理。 04当前回收市场的实际情况是回收回来的废油统一存放在储罐内,混合在一起进行再利用。分级不再具有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因此,当前对GB/T 17145-1997进行修订,明确废油产生、贮存、转移、利用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技术和管理要求,对于促进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的发展与进步,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修订后的国家标准可以给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管理和技术依据,引导废矿物油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废矿物油国家标准修订方向 修订后的GB/T 17145拟重新规定可再生利用废矿物油的分类,增加回收和再生利用环节的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增加与行业现状发展一致的、符合当前环保要求的再生利用相关技术要求与规定等。与GB/T17145-1997相比,拟修订的标准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对象稍作扩充,以废矿物油为新修订标准的对象; ——增加“废矿物油”、“再生基础油”及再生利用技术工艺相关术语; ——修改废矿物油的分类; ——删除废油分级和废油回收利率相关条款; ——增加回收和再生利用管理要求; ——修改并增加再生利用相关技术工艺要求,增加利用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增加污染控制与排污许可技术要求; ——增加再生利用产品的技术要求和使用要求。 拟修订的GB/T17145的拟规定废矿物油的定义、分类、回收与管理以及再生与利用的技术要求。修订后的GB/T 17145适用于机械设备、动力装置、电器设备、金属加工业及交通运输工具(汽车、火车、船舶、飞行器)中产生的废燃料油、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变压器油、废防锈油、废溶剂油等废矿物油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不适用于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精炼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泥和残渣。 后续工作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已联合中国物资再生协会、石油化工、环境保护领域的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启动GB/T 17145的修订工作,修订后的国家标准可为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更加行之有效的管理和技术依据,引导废矿物油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提高废矿物油的资源再生利用水平。 分享到: 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资讯 投稿联系:马女士 0335-3030550 13613388823 新闻投稿咨询QQ: 2731581970 邮箱:maxuejing#bjxmail.com(请将#换成@) 北极星环保网声明:此资讯系转载自北极星环保网合作媒体或互联网其它网站,北极星环保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