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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2-2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文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扣除比例:年销售收入15%、30% 文件依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一般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烟草企业不得扣除)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财税2012年48号》文规定,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30%部分,允许扣除,超过部分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9、公益性捐赠支出 扣除比例:年度利润总额12% 文件依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疫情捐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10、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扣除比例:5% 文件依据: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2号)规定,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如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等),需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11、企业责任保险支出 扣除比例:100% 文件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以下简称52号公告)规定: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2、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 文件依据: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规定:党组织工作经费列入管理费用税前列支。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年末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转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业发生的费用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是有差异的,超出标准的费用税务上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调整。 各项往来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