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新教材考点100个汇总(8)
时间:2017-12-1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 (4)一般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 ①协议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②特殊地域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5)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
(8)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9)选择管辖和共同管辖 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例题·判断题】如果两个以上的法院对某一民事诉讼案件均有管辖权,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2013年) 【233网校答案】 √ 【例题·多选题】关于民事诉讼与仲裁法律制度相关内容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2年) A.民事经济纠纷实行或裁或审制度 B.民事诉讼与仲裁均实行回避制度 C.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度,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D.民事诉讼实行公开审判制度,仲裁原则上不公开进行 【233网校答案】 ABCD 【233网校解析】选项A: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这在法律上称为或裁或审原则。 【考点】诉讼时效 1.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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