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八章第一节劳动报酬支付(最新发布)
时间:2019-10-2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摘要】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开始,在预习阶段大家可以把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作为自己的重点学习资料,小编分享“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八章第一节劳动报酬支付”本文分享劳动合同加班工资内容,请考生认真学习。 编辑推荐: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八章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知识点汇总 第八章 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一、劳动报酬支付 (1)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2)约定支付工资的日期遇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二、加班工资 部分人放假节日:有工资无加班费 平时加班:≥150% 周末加班:≥200%(或调休) 法定休假日加班:≥300% 罚则:责令支付,逾期按应付金额 50%~100%加付赔偿金 扣工资:“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 20%,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 【注意】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双方都必须履行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其他内容 计划报考考生是否了解什么时候进行初级会计职称报名,为了方便考生及时获取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信息,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通知。请及时预约,到时让您不再错过报名! 以上内容是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八章第一节劳动报酬支付,小编为广大考生上传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请点击“免费下载”按钮下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