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最新发布)(4)
时间:2021-03-2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报考人员体能测评项目的标准以考生参加体测时实际年龄为准。 28.体检如何进行?有何要求? 体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进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职位空缺,可由招录机关提出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从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9.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有关要求和标准组织实施;其中,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等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30.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可否申请复检? 招录机关或报考者对初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七日内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需当场、当日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1.公务员是否有最低服务年限? 按照公务员法及《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有关要求,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32.本次招考在疫情防控方面有何要求? 在本次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招考专题网站将在笔试、面试等工作前及时发布具体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同时,结合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注:上述招考政策解释,仅限于此次报考资格的认定。 2021年省考陆续开展,考试难度大,备考时间紧,如何甩开对手,成功突围?制定一套严格有效的备考方案是关键。必胜公考推荐【2021省考】笔试考点精讲班,259课时系统录播课+8课时专项刷题直播+5册全套精编资料,一次性搞定全部考试重难点,还有超严格学习制度,学习规划师24小时不间断督学,一课在手,上岸无忧!下载必胜公考APP即可报名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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