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最新发布)(10)
时间:2021-03-3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日常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无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公司计划与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公司等发生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等日常关联交易。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此项关联交易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杭祝鸿、聂旭东、杨晓康、杨永忠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了表决,关联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卫祥云、任永平、史丽萍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我们事前审阅了管理层提交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的要求;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2020年度,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适当调整了关联方购销单位和购销金额,没有超过年初预测指标。 (四)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付杰 主营业务:调味品、食品、饮料、酒、保健品的销售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季嵘鹏 主营业务:纸箱、纸盒制造、纸制品、塑料制品等加工、销售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5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斌 主营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食品等销售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高广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房产的销售,房屋、场地的租赁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刁永华 主营业务:出版物印刷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二)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 公司控股股东为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因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有利于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