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呗网:一起考呗移动版

考呗网 > 证券从业资格 > 模拟试题 > 证券基本法律法规 >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最新发布)(5)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18号)

  本议案需提请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支付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黄永进、王怀刚、程博回避表决。

  经研究决定,2021年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8万元整(含税)。

  本议案需提请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朋联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暨票据质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上海新朋联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新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长沙新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额度不超过25,0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朋联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暨票据质押担保的公告》(2021-020号)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19号)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编号:2021-019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定于2021年5月18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隆路1698号5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