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证券从业考试金融基础知识重点:中介机构(6)
时间:2017-04-1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5)已按规定建立健全与IB业务相关的业务规则、内部控制、风险隔离及合规检查等制度。 (6)具有满足业务需要的技术系统。 (7)中国证监会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公司申请IB业务,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介绍业务资格申请书》等规定的申请材料。 2.证券公司IB业务的业务范围 证券公司受期货公司委托从事IB业务,应当提供下列服务: (1)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2)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 证券公司不得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者交割,不得代期货公司、客户收付期货保证金,不得利用证券资金账户为客户存取、划转期货保证金。 3.证券公司IB业务的业务规则 证券公司只能接受其全资拥有或者控股的,或者被同一机构控制的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IB业务,不能接受其他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IB业务。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合规、审慎经营的原则,制定并有效执行IB业务规则、内部控制、合规检查等制度,确保有效防范和隔离IB业务与其他业务的风险。期货公司与证券公司应当建立IB业务的对接规则,明确办理开户、行情和交易系统的安装维护、客户投诉的接待处理等业务的协作程序和规则。证券公司与期货公司应当独立经营,保持财务、人员、经营场所等分开隔离。 五、证券服务机构的类别 证券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法人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包括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机构。 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人员必须具备证券专业知识和从事证券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2年以上的经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