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证券从业金融基础知识重点:中国的金融体系(11)
时间:2017-04-1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 (2)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于2001年3月12 日,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并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中国保险业的全国性自律组织,是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的法人。 (3)保险公司。以经营保险业务为主的经济组织就是保险公司。 (四)信托业 1.信托业的相关概念 信托与银行、证券、保险并称为金融业的四大支柱,其本来含义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对信托的定义,“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于2001年4月28日在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通过,并于当年1o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从制度上肯定了信托业在我国现行金融体系中存在的必要性,为我国信托市场构筑了基本的制度框架,将信托活动纳入了规范化和法制化的发展轨道。 2.我国信托业的特点 (1)相关法规的滞后性与外部环境趋于完善并存。 (2)传统业务的局限性与信托品种不断创新并存。 (3)总量规模的控制性与信托机构的相对稀缺性并存。 (4)分业管理的专业性与信托业务多元化并存。 五、我国金融市场“一行三会”的监管架构 “一行三会”是国内金融界对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这四家中国的金融监管部门的简称,此种叫法最早起源于2003年,“一行三会”构成了中国金融业分业监管的格局。“一行三会”均实行垂直管理。 (一)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1948年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执行中央银行业务,主要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1983年,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