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国家标准《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发布(最新发布)
时间:2021-04-1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原标题:强制性国家标准《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发布—— 警惕不良学习用品损伤学生视力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华侨城小学,教室前端架设了两个摄像头,分布在黑板两侧,整体监控教室的光照条件,判断视觉环境是否合格。如果教学环境不够理想,武汉市视防中心会提醒学校更换灯具。当下,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颇为严峻。学习环境中如采光照明条件不良,作业簿亮度和对比度过低、印刷不清,都会造成眼睛调节紧张,影响视功能的正常发育。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以下简称《要求》)。新标准规定了与近视防控相关的教科书、课业簿册、学龄前儿童学习读物、普通教室照明灯具、读写作业台灯和教学多媒体等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的卫生要求。“新国标”将如何为青少年视力健康保驾护航? 纸质印刷品字号、行距等有了新标准 今年3月,广东省消委会、东莞市消委会联合发布的《儿童读物印刷品安全性比较试验报告》显示,抽样测试的25款儿童读物中,8款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该报告分析指出,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的添加会导致纸张白度高,长时间阅读会影响儿童视力。 《要求》对教科书、教辅材料的字号、行距、内文纸张亮度、荧光亮度等做了规定。如小学一、二年级的教科书用字,应不小于“3号字”,汉字以楷体为主;初中和高中阶段最小用字应不小于“小5号字”;小学一、二年级,教科书中文字每行之间的行距应不小于5毫米,小学三、四年级应不小于4毫米,其他各年级应不小于3毫米。 武汉市视防中心主任杨莉华解读称,合适的字体、间距有助于缓解学生眼部疲劳,如果字体太小,学生本能喜欢凑近看,使眼睛长期处于紧张状态,睫状肌会发生疲劳甚至痉挛,从而导致近视加剧。 “市面上的很多精美纸张一般都很光滑,看上去会有局部的一小块反光特别强。刺入眼睛光线强弱过度变化会引起瞳孔的扩大收缩,睫状肌的调节可能会过度,这会影响眼球的发育,导致视觉的疲劳。”杨莉华说。 此外,《要求》还提出,课业簿册要图案、文字印刷清晰完整,不应有明显污迹。学习用报纸要墨色均匀,深浅一致;印迹清晰,不应有影响识别的糊字;不应有明显水印。 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所长马军认为,课业簿册的相关特性构成了学生近距离用眼时的特定视环境。课业簿册的行高不足、留空过窄,会迫使学生书写过小字体。“字体过小会造成笔迹叠挤、识别困难,使睫状肌长时间处于痉挛性收缩状态,加速视疲劳。”马军说。 不合格光源直接损伤孩子视力 据统计,每个学生每天大约有60%的时间是在教室度过的。相关研究发现,过度使用电子产品、不良的教室照明环境,是导致学生视力下降的主要原因。 根据传统标准,当下,我国多数学校的教室照明都是采用荧光灯。杨莉华指出,荧光灯的衰竭速度快、照度偏低,长期在这样的灯光下上课,容易加大用眼负担,诱发近视。 2018年,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加快消除“大班额”现象。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 此次《要求》对普通教室照明灯具有了明确规定,要求灯具应具有遮光性,没有过度眩光等,还规定了灯光色温最大最小值,对一般显色指数、灯具在额定电压下输出波形深度也有了限值要求。 对于如今教学中常常使用的多媒体,《要求》提出,教学多媒体设备不应出现可察觉的闪烁,应符合蓝光防护要求,使用时屏幕亮度不应过大;还提出了对于光输出、最大屏幕亮度、对比度、亮度照度均匀性、亮度可视角、屏幕尺寸的相关指标要求。 “黄昏的时候写字一定要开灯,不能在昏暗的地方写字、读书,更不要在晃动的车厢内读书。”关于选用电子产品,马军建议,尽可能选择大屏幕电子产品,优先次序为投影仪、电视、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电子产品要选择屏幕分辨率高、清晰度适合的。使用电子产品时,应调节亮度至眼睛感觉舒适,不要过亮或过暗。 落实“新国标”,还需多方协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