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河北最新招聘来了!岗位表→(最新发布)(4)
时间:2019-12-2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综合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1次)。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网站()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35-4025619(省气功医院综合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950(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详情登录: 唐山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以及相关文件精神,拟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均为事业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唐山学院201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0名,具体岗位详见《唐山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和年龄条件。 各选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必须具备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名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所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应聘人员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要求为具体专业的,须一字不差;要求为“类”的,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相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教学岗位、行政岗位要求本科、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对本科专业有特殊要求的依照招聘条件执行。 各选聘岗位年龄要求:凡涉及到年龄等其他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5.具备适应选聘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见《唐山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现役军人、试用期和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截止到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未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