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11(最新发布)
时间:2019-11-0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华图浙江人事考试信息网·浙江会计考试网温馨提醒您关注浙江中级会计题库【2020浙江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11-01)】
1. (单选题) A公司是由甲出资20万元、 乙出资50万元、丙出资30万元、丁出资80万元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丁申请A公司为其银行贷款作担保,为此,A公司召开股东会,甲、乙、丙、丁均出席会议,乙明确表示不同意。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会议决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丁四个股东全部通过,因乙不同意而不能通过 B.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三个股东全部通过,因乙不同意而不能通过 C.该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甲、丙、丁所持表决权占72%,因此通过 D.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甲、丙所持表决权仅占50%,因此不通过 2. (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 下列有关公司变更登记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是( )。 A.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6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B.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C.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D.公司分立的,应当自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3. (单选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公司章程规定丙以房产出资3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入股。后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20万元,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6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丙在3年内用公司分得的利润予以补足 B.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C.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 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 D. 丙无须补交差额,甲、乙、丁都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4. (单选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乙转让其股权。 下列关于甲转让股权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甲可以将其股权转让给乙,无须经其他股东同意 B.甲可以将其股权转让给乙,但须通知其他股东 C.甲可以将其股权转让给乙,但须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 D.甲可以将其股权转让给乙,但须经其他股东的2/3以上同意 5. (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不必履行的程序是( )。 A. 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B.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C.召开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记载的决议 D.相应修改公司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参考答案】 1.【答案】D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不得参加该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公司为丁作担保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甲、乙、丙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乙不同意,而甲、丙所持表决权仅占50%,未达过半数表决权,因此决议不通过。 【知识点】法人财产权 2.【答案】B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A选项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C选项华图司减少注册资本和D选项华图司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因此,B为正确选项。 【知识点】变更登记 4.【答案】B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时,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知识点】股东未尽出资义务 4.【答案】C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知识点】股东股权转让 5.【答案】C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知识点】股东股权转让 扫描下面的二维码·加入浙江中级会计备考群 领取2020年中级会计提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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