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上海市心理咨询师补考事项
时间:2017-03-08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据“2017年上海市心理咨询师考试技能鉴定公告”可知,上海市2017上半年心理咨询师补考事项如下: 1、考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如成绩不合格,可以在两个月后(以考生本次鉴定网上鉴定结果评定日期为准)申请补考,补考有效期两年(以考生新申报鉴定网上鉴定结果评定日期为准),超过补考有效期须重新申报所有项目鉴定。 2、如考生在补考有效期内重新进行了同职业等级的新申报鉴定,则视为放弃补考机会,之前的合格项目成绩不再保留。 3、补考有效期内鉴定模式如发生变化,应按公布的补考方案进行申报。 4、参加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行补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