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心理咨询师统一鉴定个人申报材料及说明(最新发布)
时间:2018-03-1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1. 辽宁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个人申报表纸质版两张及其WORD文档; 2. 身份证(正反面)纸质版复印件1张; 3.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纸质版复印件1张; 4. 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及纸质版复印件1张; 5. 职称证书原件及纸质版复印件1张; 6. 学历证书原件及纸质版复印件1张; 7. 学信网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及纸质版1张; 8. 学籍证明纸质版1张; 9. 工作年限证明纸质版1张; 10.近期免冠白底二寸照片一张。 申报说明: 1、各工种各级别符合报考条件中的一条就允许考生申报,并且按申报条件来选择申报材料清单中规定的3—9项,申请表中的申报条件填写要与所选条件一致。 2、个人申报表的申请人声明栏目须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申请人声明栏目以上内容须由考生本人认真录入并打印。 3、省直培训机构、市鉴定中心须在个人申请表报名机构初审一栏加盖公章。 5、工作年限证明由考生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证明人姓名、联系电话填写清楚,供各机构初审及省中心复审使用。 6、学籍证明由考生所在院(校)学生处出具并加盖公章,证明人姓名、联系电话填写清楚,供各机构初审及省中心复审使用。 7、电子版申报材料文件夹命名规则为:一级目录为:“职业名称”;二级目录为:“职业等级”;三级目录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 8、电子版彩色照相件要求相片内容清晰。原则上单张图片大小小于1M。 9、各报名机构可根据需要留存申报材料复印件。 附件: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试行) 辽宁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年限证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