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出版资格考试报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最新发布)(2)
时间:2021-03-0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2.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考试组织机构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监管的具体方式与相关要求由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确定。 (1)随机抽查。考试组织机构将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 (2)重点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社会监督 对于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七、不实承诺的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办理流程 九、适用范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或与其他机构共同组织的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十、实施主体 各级考试组织机构,包括各级人事考试机构、有关行业部门、协会学会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报名统一部署,省级考试组织机构负责当地考试报名组织实施。 十一、办理时间 见报名地省级考试组织机构报名公告。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见报名地省级考试组织机构报名公告。 十三、咨询电话 见中国人事考试网()及省级考试组织机构官网。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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