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考生注意了!公安院校报考指南发布(最新发布)(2)
时间:2020-07-2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蚂蚁考试 点击:300次
| 为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减少人员聚集,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评的考生要提前进行预约。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除外)须于7月28日9∶00至24∶00,登录陕西省公安厅门户网站扫描二维码后按要求预约体检、体能测评时间;报考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须于8月5日9∶00至24∶00,登录陕西省公安厅门户网站扫描二维码后按要求预约体检、体能测评时间。扫描二维码未预约成功的考生,也可在测试时间内至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现场报名(预约)。预约成功的考生按预约时间,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公安机关审查合格考察表、《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表》(由各县(区)招生办负责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及《本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说明》(附件4,由本人如实填写)到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进行体检、体能测评。体检、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在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工作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五、投档录取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投档比例不得超过院校招生计划的120%。 公安部所属各院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安排在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本科A段,与公安院校同时投档录取。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必须遵循本校招生章程华图布的录取规则。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录取。对统考成绩达到学校投档线,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招生学校决定,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省招办向学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监督学校对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执行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六、其它 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定向招录培养,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公政治〔2020〕127号)规定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家招生政策,由省公安厅政治部联合省招办会同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督察部门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全过程监督。 (二)各级招办、公安机关要切实重视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要强化信息公开、公示的力度,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要加强招生宣传和舆情引导,保证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对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影响的,要坚决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通知未尽事宜,以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0〕139号)精神为准。 附件: 1.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 2.2020年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定向招录培养考察表 3.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有关要求 4.本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说明 5.2020年陕西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合格考生登记表 6.2020年陕西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0年7月17日 (省招生办公室 梁永旺 电话:029—85221776 公安厅政治部 杨 静 电话:029—86165258) 丨扫描二维码进入下载附件丨 来源丨省公安厅官方网站 编辑丨市局政治部 ▲向上滑动,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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