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水平达标要求 时间:2016-12-0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要求 考生需取得相应的普通话证书方可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水平,语文教师应达到 二级甲等。并取得由国家语委统一印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证书须加盖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章和钢 印,否则无效。(说明:普通话证书在后期认定现场确认时才需要,笔试、面试时不需要提供。前期教师资格科目考试是 不需要提供普通话合格证材料)。 普通话要求 有关从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达标要求 等级 分数 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外教育单位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 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 高等学校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 其中,现代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 对外汉语教学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普通话一级甲等 97-100 普通话一级乙等 92-96.9 普通话二级甲等 87-91.9 普通话二级乙等 80-86.9 普通话三级甲等 70-79.9 普通话三级乙等 60-69.9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