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意见出炉(最新发布)(3)
时间:2021-05-0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探索构建科学的劳动素养评价体系。制定劳动教育评价标准及相关制度,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升级改造全省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拓展平台管理范围,突出劳动教育评价内容。完善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设立素质拓展学分,把“第二课堂成绩单”作为人才培养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依托大数据、云平台、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各学段劳动教育评价档案管理系统,全面客观记录课内外劳动过程和结果,建立公示和审核制度,确保记录真实可靠,发挥评价的育人导向和反馈改进功能。 大力提升劳动教育支撑保障能力。多措并举建设师资队伍。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保障劳动课教师在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专业发展等方面与其他专任教师享受同等待遇。推动中小学、职业院校与普通高等学校建立师资交流共享机制,发挥职业院校教师的专业优势,承担中小学校劳动教育教学任务。高等学校要加强劳动教育师资培养,有条件的院校可开设劳动教育相关专业。把劳动教育纳入教育行政干部、校长、教师、辅导员培训内容,开展全员培训、专项培训,提高劳动育人意识和专业化水平。鼓励学校设立劳模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建立劳动课教师特聘制度。健全劳动教育教师工作考核体系,分类完善评价标准,加快形成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 健全经费投入机制。科学统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加快建设校内劳动教育场所和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立以县为主、政府统筹规划配置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劳动教育资源的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引社会力量提供劳动教育服务,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大中小学开展校外劳动实践活动。 职业院校实训场所要向普通中小学开放,共享劳动实践资源 完善劳动实践场所。完善学校建设标准,建好配齐劳动实践教室、实训基地。充分利用现有的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研学旅行基地、应急综合演练基地以及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实习实训基地等场所开展校外劳动。职业院校实训场所要向普通中小学开放,共享劳动实践资源。有条件的市县要建立劳动教育基地,配齐基地相关人员和设备,实践场所和劳动基地推行开放共享机制。学校可在校园内部利用已有场地新建或改建劳动教育场所。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等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开放和提供劳动实践场所。 全面提供专业支持。在全省教育科学规划、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支持劳动教育研究,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教育理论实践研究和指导,设立专项研究课题,为教研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经费支持。创办一批试验学校,注重开展跟踪研究、行动研究。举办论坛讲座,营造良好学术氛围。整合线上线下劳动教育专业资源,通过协同创新、校际联动、区域推进,提高劳动教育整体实施水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