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山东泰安市教师资格证考试事项公告(最新发布)(5)
时间:2017-10-3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附件3: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纸笔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开考前20分钟,持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移动电话、手提电脑等物品。 三、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并将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放在座位左上角。 四、考生拿到答题卡、试卷后,先在指定位置处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等)并核查试卷与自己报考的类别、科目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 五、考生笔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六、如遇特殊原因,需经监考老师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七、如遇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考生应举手与监考员联系。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 八、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用签字笔书写,信息点的填涂用2B铅笔。 九、试题作答时,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信息点,填空题、论述题用钢笔或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 十、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