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陕西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公告(4)
时间:2017-12-0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 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第一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五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六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六、其它事宜 (一)考生须知 1.考生应凭打印的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迟到15分钟以上考生,禁止参加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理。 3.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4.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进入候考室,如有违反,将按照作弊处理。 5.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并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7.中职专业课及新增科目(小学类别“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考生需自备教材,其面试程序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