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7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最新发布)(2)
时间:2017-04-1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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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4月18日8∶00至21日18∶00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考区,填报基本信息,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 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陕的社会考生按照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地选择考区,驻陕普通高校在校生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按照学校所在地选择考区。 报考中职类教师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西安考区。 (二)现场信息确认 考生按照《2017年上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信息确认点》(见附件)中各市(区)公布的时间进行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按照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所在的考区到相应市(区)现场确认点进行信息确认。报考中职类教师资格的考生在西安考区确认。 现场信息确认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考生需携带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人事档案关系在陕的社会考生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驻陕普通高等院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复印件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三)网上缴费 时间:4月19日8∶00至23日12∶00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完成网上缴费,方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费240元/人·次。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2017年5月15日至21日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地点,持《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面试日期:2017年5月20日至21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