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湖北一地拟取消货车进城限制(最新发布)(2)
时间:2020-12-0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 (六)强化了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管控。本次《通告》修订,明确规定未达到国Ⅳ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限行区。遇重污染天气,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应急预案要求对货车采取临时禁行措施,内、外环限行区域内全面禁止货车通行(包括持有通行证的货车),可大幅减少城区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物,有效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三种方式公开征求意见 对本《通告》的修订意见和建议 可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 实名制提交给宜昌市公安局 征求意见期限为1个月 (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1.通过“宜昌交警”微信公众号留言板留言; 2.将书面建议发送至邮箱:ycjjzxk@163.com; 3.通过信函邮寄至宜昌市体育场路15号(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秩序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