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最新发布)(2)
时间:2020-01-2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蚂蚁考试 点击:300次
第三步:报名。考生须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并在报名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二)报名确认。 1.本次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报名资格的审核办法和时间安排,由各考区结合本地实际在报名审核时间段内安排,具体详见所报考考区的审核公告。 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湖北各考区审核公告(点击查看内容) 考区名称 公告内容 武汉市 黄石市 十堰市 宜昌市 襄阳市 鄂州市 荆门市 孝感市 荆州市 黄冈市 咸宁市 随州市 恩施州 仙桃市 潜江市 天门市 2.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时,根据户籍和居住证(有效期内)不同,考生须提交不同证明材料。 第一类:在学校所在地考区报考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 1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2 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 第二类: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报考的考生 1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2 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 已毕业的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复印件、有考生信息页的复印件或集体户口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类:在居住证(有效期内)所在地考区报考的非本地户籍考生 1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2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有效期内) 第四类:港澳台居民 1 港澳居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2 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 已毕业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