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河北省三级法院暖心执行 让农民工过年不忧“薪”(最新发布)(2)
时间:2021-03-1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据介绍,承德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一案中,宽城法院执行局迅速行动,查明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并未复工复产,暂时无力履行全部款项。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执行干警主动与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股人进行沟通,最终到位现金10万元。 考虑到疫情因素,执行干警何庆新、于佳宁、李扬等人驱车到三道河子村村口,现场为农民工发放工资。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何庆新组织59名工人佩戴口罩分批排队领取拖欠的工资。 “多亏了法官的帮助,我们终于可以过个舒心的春节了!”正在领取工资的农民工脸上洋溢着笑容,由衷地向办案法官表示感谢。 宽城法院执行局局长杨润国介绍,他们一直重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2月2日专门召开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动员会,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12家被执行企业责任人参加会议。 会后,各承办人对其负责的被执行企业责任人约谈。在承办人进一步释法明理和强大执行威慑下,宽城法院执行局于会议召开当天执行完毕19件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到位案款35万元,75名申请人拿到工资款。 据了解,目前,欠薪企业更多的是小加工厂、农产品养殖厂等易受市场变动影响的小企业。由于这些小企业用工形式混乱,而农民工证据意识、维权意识淡薄,加上诉前准备不足、财产线索缺失等问题,相关的法律关系难以确定,造成案件审执难。 对此,杨润国呼吁,多方力量合力,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比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定期巡查,督促企业按时履行义务;农民工要增强维权意识,及时到工会等部门反映情况或举报;企业也应提高经营能力和法律意识,及时结算用工工资,避免因信用问题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 根据多年执行经验,王景翔提醒农民工兄弟,要树立证据的观念,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要保留好相关的流水凭据、工时记录等。有了被执行人线索时,及时联系法院或者报警,尽量拖延被执行人至执行人员到达现场,以便及时执行。 据统计,专项行动期间,河北省三级法院共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1369件,执行到位金额5331.7万元,一审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63件,判处实刑16人,缓刑14人,拘传欠薪被执行290人,司法拘留35人,有效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河北日报记者 崔丛丛) 关注河北新闻网,了解河北最新新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