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最新发布)
时间:2020-12-1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甘政办发〔2020〕11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甘肃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3号,以下简称“国办分工方案”,全文已公开发布)要求,一体推进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制定如下工作分工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完善“不来即享”机制,推动惠企政策落地。 1.对省涉企优惠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平台,进一步完善功能、强化支撑。同时,完善动态调整、监测、通报等常态化工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省工信厅牵头,各地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依托税收优惠“不来即享”机制,更好落实减税降费措施。(省税务局牵头负责,各地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对可实现“不来即享”的涉企优惠政策进一步梳理清单、尽快实施,推动“不来即享”逐步向多领域、多层级拓展延伸。(省工信厅牵头,各地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对涉企优惠政策“不来即享”的监管,防范和堵塞风险漏洞,对违法企业联合惩戒、坚决打击。(各地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简化就业审批手续,加大就业服务供给。 5.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加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业务协同和就业信息共享。对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取消由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的环节。(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牵头,各地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大就业服务供给,清理对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培训类民办学校在管理人员从业经验、培训工种数量等方面设定的不合理要求。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互联,加快推行“一点存档、多点服务”。(省人社厅牵头,各地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支持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定,对没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可自主开发评价规范。获得企业发放的职业技能相关证书的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省人社厅牵头,各地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8.围绕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在兰州新区试点的基础上,借鉴自贸区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的做法,进一步深化全省“证照分离”改革,突出“照后减证”和精简审批,确保2021年底前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在我省全覆盖。(省政府办公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牵头,各地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在各地政务大厅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办”,从办营业执照到刻制印章、办理税务和社保有关事项,实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通过集成化方式推动实现群众少跑路。(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地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甘肃省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20〕15号),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省司法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各地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项目审批服务,提升项目审批效率。 11.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探索创新投资管理服务方式,不断精简优化审批程序、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突出对十大生态产业的审批,坚持并联审批、项目管家、绿色通道等好做法,加大企业投资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区域评估、模拟审批、帮办代办等措施落实力度。(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地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