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适用于通过国考笔试的考生)(4)
时间:2018-04-2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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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证明仅供在安徽省内报考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使用。 2.本证明由考生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盖章后生效,二级学院盖章无效。 3.如因学籍证明信息差错造成的遗留问题由考生及所在院校负责。 4.报名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此证明原件,复印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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