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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第二章(11个考点汇总)

考点一:儿童的定义

1.儿童定义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定义为所有未满18周岁的自然人。

2.儿童定义的辨析

界定为6岁以下——成长状况。界定为12岁以下——小学生和儿童节。界定为14岁以下——我国《刑法》规定为完全无刑事责任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此外这个年龄段的界定还与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相关,14岁以上为共青团的工作对象。界定为16岁以下——我国《刑法》规定年满16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要从轻处罚;《民法通则》规定年满16岁且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否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考点二:儿童的特点

1.社会属性的特点

童年是每一个人人生的基础;儿童是每一个家庭的基础;儿童是一个社会发展进步的基础。

2.成长发展的特点

(1)快速性:儿童的身体迅猛成长,到18周岁时,心理人格基本形成,社会行为规范也处在基本完成的状态。

(2)阶段性:处于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会表现出某些稳定的、共有的典型特点.也有需要完成的共同的社会心理发展任务。儿童成长阶段通常包括婴儿阶段(0~1岁)、幼儿阶段(2~3岁)、学前阶段(4~5岁)、学龄阶段(6~12岁)和青少年阶段(13~18岁)。

(3)顺序性:身体的快速生长和发育过程中,遵循从上到下、由近到远、从小到大、由低级向高级的顺序性。社会心理发展也具有顺序性,婴儿时期信任人格;幼儿时期自主人格;学前阶段勤奋人格。

(4)不均衡性:各系统发育不均衡,经历两个快速阶段:一是出生后第一年;二是青春期。神经系统发育较早,生殖系统发育较晚,免疫系统到12岁左右趋于成人水平。

(5)个体差异性:在身心发展的表现形式、内容和水平方面,都有个性化特点。

(6)分化与互补性:生理和心理能力的发展和成熟,多数情况下都依赖于明确分化的生理机能的作用,但在总体发展水平方面,却又表现出一定的机能互补性特点。
 

考点三:儿童的需要

(1)生存的需要:生命存在的需要;社会存在的需要。

(2)发展的需要:获得良好的家庭生活,得到爱和管教,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拥有受教育的机会,有良好的环境,满足探索和求知欲;获得足够的休闲和娱乐。

(3)受保护需要:儿童免遭伤害需要,人为伤害包括儿童身体虐待、情感虐待、性虐待、儿童忽视、儿童剥削。

(4)社会化需要:培养基本生活技能;促使自我观念发展;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培养良好道德品质。
 

考点四:儿童面临的问题

(1)儿童生存的问题:

新生儿健康的问题;儿童营养问题;儿童户籍问题。

(2)儿童发展面临的问题:

贫困的问题;家庭监护的问题;受教育的问题。

(3)儿童保护的问题:

儿童遗弃的问题;儿童遭受体罚和肢体虐待的问题;儿童被性侵的问题;儿童被忽视的问题;儿童被拐卖的问题。

考点五:儿童社会工作的概念

1.定义:儿童社会丁作是把儿童作为工作和服务的对象,以儿童权利为价值理念,以儿童发展的科学知识和社会工作实务理论为依据,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结合所在社会的环境资源,为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和保护儿童免遭伤害而开展的专业服务活动。

2.层面:微观(个案辅导工作);中观(小组工作);宏观(调查研究、宣传倡导)。

3.类型。

(1)支持性儿童福利服务:提供个别化咨询辅导,提供休闲娱乐服务,为准妈妈提供咨询以及协助办理新生儿户籍登记服务;服务目的是支持父母履行教养职责。

(2)补充性儿童福利服务:连接资源,提供经济补助,托育服务。提供资讯和技能培训服务:服务的目的是通过弥补亲职能力不足。改善父母亲职状况。

(3)替代性儿童福利服务:家庭收养、家庭寄养和机构养育或教养;服务目的是通过替代儿童的父母履行亲职职责,使儿童回归家庭环境,健康成长。

(4)儿童保护服务:伤害预防服务(对有伤害风险儿童及家庭进行介入,逐步减少直至消除风险的过程);伤害的应对服务(为受到伤害的儿童提供家庭外安置服务的过程)。
 

考点六:儿童社会工作的特点

儿童社会工作的特点主要包括:

(1)明确了儿童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理念:以保障儿童的基本生存和发展.保障所有儿童获得公平服务,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保障儿童参与社会等为基本原则。

(2)界定了儿童社会工作的理论知识范围:儿童发展理论知识包括生理发展、心理发展以及社会行为发展等;社会工作理论包括社会生态系统理论、充权理论、优势视角等。

(3)聚焦亲职能力建设,突出家庭监护服务:以满足需要为核心,将儿童的家庭置于实务的中心,为儿童提供家庭支持、补充和替代服务来保障和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

(4)兼顾了专业理想和本土化实务路径之间的平衡:在坚持专业理想的前提下,走本土化道路,即一方面尊重我国社会的客观环境条件,另一方面要努力实现专业理想,促进环境向有利于儿童权利实现的方向改善。

考点七: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1.传播儿童健康成长理念和知识

(1)母婴保健服务:①婚前保健: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婚前医学检查。②孕产期保健:母婴保健指导;孕妇、产妇保健;胎儿保健、新生儿保健。

(2)婴儿早期喂养理念和实践:母乳喂养的概念:影响母乳喂养因素;母乳喂养的好处;母乳喂养技术指导;母乳喂养方案;婴幼儿辅食添加。

(3)幼儿早教:幼儿早教的可能性;未成熟大脑的可塑性;智能发育的关键期;早教的类型(婴儿中心、家长中心和两者兼顾);早教的方法(环境刺激、游戏、示范、提问);早教的内容(根据发展阶段决定,并有侧重和聚焦点)。

(4)亲职教育:科学育儿的理念(儿童权利和现代儿童观):科学育儿的知识(儿童生理、心理人格和社会行为发展的知识):科学育儿的技能(观察、沟通、引导)等。

2.提供家庭支持服务

(1)亲职辅导:采用个别辅导、家长自助小组和亲子互动团体等方式提高亲职能力。

(2)婚姻辅导:为有儿童的夫妻开展,针对儿童成长产生了影响的婚姻问题;目的是为儿童成长创造有利条件。

(3)家庭辅导:为有儿童的家庭开展,儿童是其中一员;目的是解决对儿童产生了影响的家庭关系,改善其成长过程中的家庭环境。

(4)亲子关系辅导:消除父母和子女间的矛盾和隔阂,增进理解和支持。实现良性互动。

3.开展儿童支持服务

(1)儿童问题辅导:针对儿童自身问题行为、人际交往、心理健康、身心障碍的康复与治疗问题等开展;其目的是为儿童提供情绪疏导和支持、行为指导和矫正。

(2) 儿童的娱乐和休闲:①可以帮助儿童强壮身体;促进情绪的放松和调适:增进人际关系交往和改善社交技能;获得同伴认同;得到自我实现;培养探索、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凝聚家庭,增进亲子关系。②方式包括户外球类、室内球类、购物、旅行、登山、看电影、阅读、同伴聊天等等。

(3)儿童的社会化引导:包括自我认同、技能学习、团队精神、社会责任。
 

考点八:补充和改善家庭监护状况

1.补充和改善经济状况

(1)连接现有政策资源:政策包括孤儿生活保障政策、国家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残疾人补助、大病医疗救助、特殊困难救助、教育救助津贴等。

(2)困境儿童父母就业援助: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信息、就业帮扶。

2.补充和改善家庭监护状况

(1)亲职教育:跟踪辅导,纠正不当教养理念和行为,改善亲职状况。

(2)课后服务:所有为补充父母或儿童主要照顾者时间和精力不足而提供的托管服务。
 

考点九:救助和保护儿童

1.儿童收养服务

(1)送养儿童信息发布:儿童基本信息收集和整理以及信息发布等。

(2)收养家庭招募:接受收养家庭的申请、审核和筛选合格家庭以及告知合格家庭被选及后续程序等工作。

(3)收养家庭评估:开展家庭调查评估,通过实地走访和多渠道信息收集.对潜在收养家庭的家庭环境、家庭成员互动尤其是家庭育儿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调查,评估其是否适合收养福利机构儿童以及适合收养怎样的儿童。

(4)收养家庭培训:了解收养的意义。确认收养意愿、熟悉收养程序和学习收养经验。

(5)送养儿童和收养家庭适配:为收养双方创造接触机会,观察、分析和判断双方互动状况。为儿童选择适合的家庭。

(6)办理收养手续:协助联系,准备书面材料,办理手续,确认收养和被收养关系。

(7)送养儿童进入收养家庭:为儿童准备一些保留其原来或现有美好生活记忆的东西。帮助其顺利地完成从机构到家庭的时空转移和人际网络的重建。

(8)收养后跟踪回访:了解儿童生活情况,确保儿童适应顺利,为儿童和家庭在磨合期间遇到的问题提供及时的帮助。如发现儿童保护方面的问题,需立即终止收养。

(9)评估结案:如评估结果良好,在儿童收养后6个月到一年的时间.可以结案。

2.家庭寄养服务

(1)寄养家庭的招募。

①评估、筛选和统计寄养儿童:评估内容包括身体状况、智力状况、儿童的心理和行为状况;注意符合寄养条件或者适合家庭寄养照顾模式的儿童。

②公布寄养家庭招募信息:确定寄养家庭的数量;拟定寄养家庭条件;开展寄养家庭招募信息宣传。

(2)筛选合格家庭。

①接收申请:对接收申请作出安排.最好有专人负责,避免漏收申清。

②筛选家庭寄养申请。

(3)评估申请合格家庭。

①评估程序:了解评估对象;寻找真实信息来源;收集综合评估信息。

②评估方式: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观察、电话访谈及面对面访谈等。

③评估结果:判断申请寄养家庭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寄养家庭的要求:判断申请寄养家庭是否有符合福利机构寄养儿童照顾需求的照顾能力和技巧。

④评估报告:撰写报告呈现整个评估过程;多筛选一些家庭,储存备用。

(4)寄养家庭培训。

①针对寄养家庭:了解儿童寄养的意义;了解寄养家庭的责任:了解寄养家庭的权利。

②针对进入寄养家庭的儿童:了解寄养儿童的一般特点、个性化特点;增进寄养意愿的肯定(了解参与寄养服务的细节;了解参与寄养服务的意义)。

(5)儿童寄养与家庭适配。

开展配对工作;机构与寄养家庭签订寄养协议;社会工作者需要考虑儿童身体和智力的综合状况与寄养家庭环境之间的匹配。

(6)儿童家庭寄养跟踪和评估服务。

定期进入寄养家庭走访。了解和评估寄养家庭的监护状况和儿童生活及成长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支持。

(7)儿童家庭寄养服务结案。

①年满18周岁,转入成人社会福利机构。

②在未满18周岁之前,被寄养家庭收养。

③在未满18周岁之前,被其他家庭收养。

3.机构养育服务

将家庭监护缺失儿童集中安置在儿童福利机构中。如儿童福利院或社会福利院,由机构工作人员集体看护的一种照料模式。社工为院内适合集体养育的儿童提供集体养育的安置服务,尽可能创造一种家庭的氛围,机构养育的对象多为病残弃婴或孤儿。
 

考点十:以家庭为中心的方法

1.以家庭为中心方法的概念

(1)家庭中心方法定义:以儿童获得最佳照顾和保护为目标,针对儿童生活的家庭和社区开展的提升照顾儿童和保护儿童技能,改善社区儿童安全环境的专业实务方式。

(2)方法要素:以家庭为单位;聚焦家庭功能;家庭全程参与;建立良好关系;连接资源网络。

(3)方法理念:安全、自由以及没有虐待和忽视的环境;关系紧密的原生家庭、关系稳定的亲属家庭,或寄养家庭和收养家庭;家庭需要社区支持,需要与他人和社会资源有切实的联系;对家庭的支持服务个性化;社区共建是基本保障。

(4)实务原则。

2.以家庭为中心方法的主要内容

(1)以家庭为单位,在社区开展家庭监护评估,筛选风险家庭。

(2)评估结果分析。

(3)组建家庭工作团队。

(4)开展家庭团队工作。
 

考点十一: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倡导方法

(1)儿童友好社区的标志:社区能够保障儿童的基本需要得到满足:有条件让儿童与同伴见面和玩耍;能够保护儿童免遭伤害:在社区里有干净的饮用水和卫生的环境;能够为儿童提供所需的教育、医疗和紧急庇护服务;儿童能参与家庭、社区和社会生活:能够在其发展过程中发挥儿童的作用,尤其是与儿童自身相关的社区事务。

(2)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倡导的内容:完善社区基本建设;建设安全、益智的儿童游戏场所和设施:健全社区儿童和家庭服务体系;创新社区儿童参与工作机制。

(3)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倡导的方法:包括网络媒体倡导、名人效应倡导、海报宣传倡导、讲座论坛倡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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