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5年6月9日至12日登录网报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2015年6月15日至9月14日期间(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区县人事考试机构或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人还要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其他 1、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2、《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4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2015年起,考试将使用全面修订和重编后的大纲及教材。有关考试大纲、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事宜,请与民政局、众合事务所、助兴事务所等单位(1、民政局社区办106室,周波:13241920738;2、众合事务所:观音寺街道新居里社区物业大院 刘佳 57227185 17710175689;3、助兴事务所:车站北里社区33号楼1单元101室,电话81290562,13141295776)联系购买。对新报考的人员,建议待证件审核合格并成功交纳报考费后再购买教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