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部门联合发文!云南将重点支持这些人发展(最新发布)
时间:2020-11-1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 云南21部门联合发布 《关于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 实施意见》 将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 提升创业带动就业能力 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意见》全文较长 为方便大家阅读 云南网梳理了干货版 一起来看↓↓↓ 主要目标 经过3—5年努力,支持返乡入乡创业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返乡入乡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带动就业能力进一步提升。 到2025年,全省各类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大量涌现,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返乡入乡创业发展新格局。
重点任务如下↓↓↓ (一)营商环境优化 实现企业开办环节一网通办。 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2020年压减至3个工作日以内。 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降低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 县级公共服务机构要设立创业服务窗口,提供创业服务。 鼓励返乡创业人员投资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考核认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每年组织重点州(市)及重点园区赴东部沿海省份和地区开展招商引资推介活动,吸引更多企业落户云南发展。 利用泛珠区域合作平台,加强与“9+2”各省区经济合作。 (二)财税政策扶持 每年完成扶持创业8万人以上的目标任务。 对返乡入乡人员首次创办经营实体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返乡入乡人员创办企业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对毕业3年内返乡入乡创业的大学生,优先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 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发行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产业园、示范区(县)建设项目。 至2021年底,返乡入乡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人员就业的,按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三)金融服务创新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2020—2025年,每年扶持返乡入乡创业人员4万人(户),带动就业8万人以上。 县域吸收的存款优先支持返乡入乡创业融资需求。 支持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企业上市,对拟上市企业做好上市协调服务工作。 支持返乡入乡创业企业通过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多种渠道开展直接融资。 探索实施返乡入乡创业企业信用贷款业务。 放宽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组织宜良县、江川区、大理市实施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试点,稳慎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
(四)创业用地保障 加大返乡入乡创业用地支持。 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 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节余的以及村庄建设用地整治复垦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返乡入乡创业生产经营。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返乡入乡人员共同创办农业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和农家乐等。 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在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按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在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返乡入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发展产业。 盘活工厂、公用设施等闲置房产、空闲土地,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生产和办公场地。
(五)人力资源支撑 使每位有意愿的创业者都能接受至少1次创业培训。 全省每年组织培训人数不低于1.5万人,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推进13个职业教育园区、8个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建设。 支持返乡入乡创业企业与院校合作订单式培养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从国内外引进、返乡创业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系列(专业)高级职称。 对返乡入乡企业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团队)给予大力支持。 鼓励专业技术人才以技术投资、入股等方式转让、转化科研成果。 (六)配套设施服务提升 到2025年基本实现县乡村物流服务网络全覆盖。 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乡乡有网点”,力争实现30%建制村通快递。 每年新认定3-5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并推荐1-2家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年新认定5-10家省级众创空间;新培育认定30家省级星创天地。 到2025年省级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基地)总数达到100个。 推动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昭阳工业园区等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建设。 对各类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落户城镇提供便利条件。 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 对于创业失败的劳动者,各地人社部门及时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范围。 《意见》全文 原标题:《21部门联合发文!云南将重点支持这些人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