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社会工作者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发布(最新发布)(2)
时间:2018-03-1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考试成绩达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相应科目考试成绩: 1.填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 3.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材料的; 4.其他按规定不应给予达标认定的。 (四)证书领取 资格复审通过后,等待证书领取通知。证书领取地点为考生报名时选择的“审核点”。 为确保考生利益,证书需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若委托他人代领取证书的,受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五、考试大纲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 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 邮编:100032 电话:010--58124852、58124840、58124841、58124842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应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其他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全或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参考。 考生报名时填报的“证件类型”一栏为其他证件的(如军官证等),“证件号码”一栏应填写相应证件号码,考试时必须携带相应证件原件。 (三)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按规定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作答时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4)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不按要求和规定作答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四)关于雷同卷的认定:根据人社部相关规定,“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考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特别提醒考生,严守考试纪律,自觉诚信参考。 (五)关于证书领取地查询:考生请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点击“云南省各审核及证书领取地点咨询电话、地址”查询联系方式。 附件:现场资格审核用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