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最新发布)(2)
时间:2021-03-2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出现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未通过”或“无法核查”情况不会影响报名,系统显示核查结果即表明在线核查已完成。报名时上述报考人员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和报名确认后,按我省考试文件规定携带相应材料到现场核查,办理报名。 答 问 12.注册用户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1)网上报名系统不允许相同身份证号和相同姓名多次注册。请务必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注册。 (2)用户信息将与手机号码绑定,一个手机号码只能绑定一个注册用户。 (3)姓名之间不得有空格,如遇生僻字,点击姓名输入框右侧的如何输入生僻字链接,参考相关方法输入生僻字。 (4)密码采用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结合方式,长度不少于8位。 (5)身份证号、姓名、邮箱和手机号码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需要联系报考人员时,考试组织机构将会通过适当方式与您联系。 (6)至少录入一条学历信息才能注册成功。 答 问 13.注册成功后怎么上传照片? 问 14.报名的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具体流程详见办事指南流程图。 答 问 15.哪些报考人员须现场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报考人员; (2)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报考人员; (3)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 (4)身份、学历学位信息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 (5)上传证明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 答 问 16.实行告知承诺制,考试组织机构会采取哪些核查与监管措施? 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 (一)在线核查 1.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后,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二)现场核查 1.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应接受现场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或核查未通过的。 2.考试组织机构可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也可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方式辅助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应通过报名地省级考试组织机构有关公告,了解具体核查时间、地点、提交证明材料的方式和要求等内容。 (三)免予核查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予核查: (1)已经作出承诺的; (2)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 (3)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 2.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考试组织机构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监管的具体方式与相关要求由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确定。 (1)随机抽查。考试组织机构将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 (2)重点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社会监督 对于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答 问 17.被发现不实承诺会受到什么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