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社会工作者考试常见热点问题大全(6)
时间:2017-04-09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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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成绩复查是如何进行的? 答: 1、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除外) 2、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3、对勘察设计各专业和注册建筑师有关科目采用答题卡作答后对合格人员进行复评的科目,只受理进入复评人员的复查申请。 4、复查程序。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5、各省组织评阅的科目,由各省负责成绩复查工作。 4.4 注册查询成绩忘记用户名、无法找回密码怎么办? 答:注册查询成绩的考生,忘记用户名,无法找回密码,需携带身份证到中心办理查询手续。 4.5 社会工作者合格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往年成绩合格标准,2015年社会工作者考试合格标准: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合格标准均为60分。 4.6 社会工作者成绩有效期是多久? 答: 初级社会工作者:参加初级社会工作者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中级社会工作者:参加中级社会工作者考试的人员,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5.1 社会工作者证书什么时候可以领取? 答:社会工作者考试合格证书预计2017年5月开始领取,具体时间以人事网站公布领取时间为主。具体参考2016年各地证书领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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