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监狱系统多人受审!与任城监狱疫情暴发相关(最新发布)(2)
时间:2020-11-0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邓体贺及其辩护人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邓体贺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及各界群众等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戴光辉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一审开庭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级政府及山东省有关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陆续出台了疫情预防、控制措施,要求如实上报本人或家属与武汉等疫区人员接触史、是否出现感染症状等。2020年1月22日,被告人戴光辉的共同居住家属在济宁市任城区任兴家园小区家中,与从武汉疫区返回济宁前来走访串门的孟某某等人接触。孟某某等人离开后,被告人戴光辉返回家中,将孟某某等人带来的物品移放到阳台。在当地政府宣传通知、上门排查及单位要求如实上报接触史等情况时,戴光辉多次故意隐瞒,直至任城监狱疫情爆发后,才报告上述情况。经医学检查,戴光辉血清抗体阳性,后经检测,其密切接触者中有一人血清抗体阳性。戴光辉的上述行为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有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依法应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戴光辉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戴光辉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及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陈民华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一审开庭 2020年11月4日,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通过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任城监狱第五监区原教导员陈民华妨害传染病防治一案。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民华及其辩护人参加诉讼。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级政府及山东省有关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陆续出台了疫情预防、控制措施,要求如实上报本人或家属与武汉等疫区人员接触史、是否出现感染症状等。2020年1月27日,被告人陈民华作为单位第一批封闭执勤干警进入监区,与多名监区干警及服刑人员密切接触,期间出现咳嗽等新冠肺炎症状后,长期隐瞒病情未报告,直至2月12日被单位发现其咳嗽症状后强制就医,经医学检查,陈民华系新冠肺炎确诊患者。陈民华的上述行为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依法应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陈民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陈民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及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此前报道—— 山东任城一监狱确诊207例,8名官员被免职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