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抢劫、开赌场……内蒙古45人获刑(最新发布)
时间:2020-11-0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10月31日,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王福乐、王润枣、张瑞安、姜涛等45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王福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王润枣、张瑞安、姜涛等32人被判处十二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张小青、云宇杰等12人被判处五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为树立非法权威和强势地位,该组织在形成、发展、壮大的过程中,通过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多次实施绑架、抢劫、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大量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聚敛财富、称霸一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治安和经济社会发展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青山区人民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起到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王福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润枣、张瑞安、姜涛等32名被告人分别以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绑架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妨害公务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十二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张小青、云宇杰等12名被告人分别以犯绑架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抢劫罪、强迫交易罪判处五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