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7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时间公告(最新发布)
时间:2017-03-1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一、考试报名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分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三、考试时间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 2017年6月18日 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二)社会工作师 2017年6月17日 下午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2017年6月18日 上午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下午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四、应试人员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应试人员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要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要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6年12月31日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五、考区设置 2017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区只在呼和浩特市设区直考区。 六、考试费用 根据原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的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费20元,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5元。 七、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 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 邮编:100032 电话:010-58124852 58124840 58124841 58124842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