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抓紧报名(最新发布)(3)
时间:2021-04-2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市教育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被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八、有关待遇 对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计划的被聘用人员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徐委办〔2018〕83号)等文件落实各项待遇;其他不符合高层次人才资助计划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定编定岗。其他事项与招聘学校面议。 九、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本公告由徐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报考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 0516-83722605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516-8080730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83732198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 0516-83723007 徐州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6日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公开招聘 教师(含高层次人才)10名 来看招聘岗位及要求 (滑动查看详细信息)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含高层次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年龄: 具有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含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江苏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七)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九)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年毕业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