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红山区招聘42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最新发布)(2)
时间:2020-12-0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蚂蚁考试 点击:300次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对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考生需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2020年12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到赤峰市红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红山区昭乌达路赤峰市万商大院西门南侧红山区人力资源市场院内)进行现场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尚未毕业的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4.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复审没通过,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5.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通过资格审查的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在此期间直接领取面试通知单。 (五)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公布。 2.面试方式: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间8分钟,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岗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言语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面试时间:2020年12月27日。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4.对面试成绩并列考生,名次排列顺序为: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笔试成绩。 考生面试成绩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数量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由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红山区民政局会同各镇街组织实施。考察对象需协助考察单位查找本人相关档案资料。 如体检、考察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1.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自行选择聘用岗位。 2.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新录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工作按有关规定办理。 3.新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内按红山区最低工资标准发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以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定为准。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现有社区工作人员享有同等待遇,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纪律监督 (一)为应聘人员建立考试诚信档案,将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记入档案。 (二)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红山区民政局对此公告有修正和最终解释权。 六、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