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高层次人才!乐清事业单位招录121人,快来报名!(最新发布)(2)
时间:2021-01-1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蚂蚁考试 点击:300次
进入择优遴选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附件7)等参加面试(面谈)。面试(面谈)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2.面试(面谈)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或面谈方式确定: (1)硕士研究生岗位计划数与岗位报名人数为1:1的,采用专家小组面谈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对象。 (2)硕士研究生岗位计划数与岗位报名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采用面试的遴选方式。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进入体检、考核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采取面谈加试确定进入体检、考核对象。 (3)博士研究生采用专家小组面谈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对象。 4.调剂。对未被录用但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若对未招足计划数的岗位有意愿的;对未被录用但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若对未招足计划数的相同专业岗位有意愿的。如有上述两类情况,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可予以调剂录用。岗位无人报名或调剂未果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 5.卫健系统非卫技专业类岗位择优遴选方案同上,其余卫技专业类岗位择优遴选方案由市卫生健康局单独组织实施,具体方案另行发布。 (四)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果进入体检的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 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成立考核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 如果进入考核的人员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各主管部门将考核名单及结果以公函的形式报送至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 (六)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乐清人才网()、乐清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拟引进名单公示之日起,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 1.对聘用对象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引进人才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拟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约定报到时间,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相关政策 (一)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二)就业补贴。对新全职来乐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三)租房支持。向全职来乐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放租房补贴,分别为每月2400元、1200元,累计补贴不超过8年。向全职在乐工作,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配租人才住房,配租面积分别为90平方米、40平方米,租金为同地段住房租金评估价的30%。 (四)购房支持。向全职在乐企事业单位工作并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40万元、20万元。对符合《乐清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乐委办发〔2020〕9号)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先享受配售人才住房,配售面积分别为120平方米、90平方米,购买价格分别为备案价(核定价)的60%、70%。 六、其他事项 (一)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录用。 (二)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