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泰安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通知(最新发布)(2) 时间:2021-01-1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2.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方式更换的,应尽快与各招录机关联系更改联系方式(联系电话为招录职位表公布的咨询电话)。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泰安市公务员局 2021年1月14日 原标题:2021年度泰安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通知 (责任编辑:admin) 共3页: 上一页123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