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理财产品到期及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最新发布)
时间:2020-03-2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光大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90天、3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及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9-017、2019-029号公告) 一、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19年12月19日,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购买了结构性存款产品(保本浮动收益型)人民币4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5)。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0年3月19日系统自动到期赎回,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40,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385万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低风险的稳健型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年度理财额度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每一笔理财业务,都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的额度内执行。公司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银行资质、流动性进行评估,选择风险较低的产品;公司将及时分析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防范财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1)产品名称: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签约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4)投资额度:5,00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4.00%-1.50% (6)收益起算日:2020年03月18日 (7)产品到期日:2020年06月16日 2、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1)产品名称: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签约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 (4)投资额度:10,00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4.10%-1.65% (6)收益起算日:2020年03月18日 (7)产品到期日:2020年06月18日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兴业银行:收益为定期存款产生的固定收益,浮动收益与挂钩标的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基准价的波动变化情况挂钩的收益。 光大银行:收益为定期存款产生的固定收益,以及标的资产的价格波动挂钩的收益。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风险和资金的安全,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管理的要求明确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和审批流程;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存续期的理财产品,建立台账和跟踪机制,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此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对该产品的本金及固定利息提供完全保障,该产品的风险属于低风险,符合公司内部的管理要求。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为哈尔滨分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联合批准成立的大陆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法定代表人为高建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