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最新发布)(4)
时间:2020-02-2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蚂蚁考试 点击:300次
公司拟向浙江晟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方投资”)、深圳市中远智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智投”)、潘尚锋、骆赛枝、陈海君、赵仁铜、吴钦益、宁波元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橙投资”)、魏平、王声共、深圳前海瑞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炜投资”)、项延灶、林成格、卓剑、郑少敏、郑钦豹、王成、胡若舒、李小琴、杨新华、吕冰、沈晓红、郑加凯、郑定宇慧、项欢娥、王显东、荆轶、苏衍魁、石伟、傅银康、王志勇、潘成羽、喻惠芳共33名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台冠科技89.6765%的股权(即8,316.3158万元出资额),并向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00亿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台冠科技99.6765%的股权,台冠科技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调整后: 公司拟向浙江晟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方投资”)、深圳市中远智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智投”)、潘尚锋、骆赛枝、陈海君、赵仁铜、吴钦益、宁波元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橙投资”)、魏平、王声共、深圳前海瑞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炜投资”)、项延灶、林成格、卓剑、郑少敏、郑钦豹、王成、胡若舒、李小琴、杨新华、吕冰、沈晓红、郑加凯、郑定宇慧、项欢娥、王显东、荆轶、苏衍魁、石伟、傅银康、王志勇、潘成羽、喻惠芳共33名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台冠科技89.6765%的股权(即8,316.3158万元出资额),并向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00亿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台冠科技99.6765%的股权,台冠科技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1、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调整前: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 调整后: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调整前: 本次交易蓝黛传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原则为询价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首日。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各方协商确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蓝黛传动股票交易均价的9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蓝黛传动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主承销商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在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蓝黛传动如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交易蓝黛传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原则为询价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首日。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各方协商确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蓝黛传动股票交易均价的80%。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