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报考如何计算“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时间:2018-03-0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中级会计师报考如何计算“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小编根据《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2018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得知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0日至31日。由于会计证的取消,考生最关注的就是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如何评判呢? 关于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报考条件详细解读>>点击查看详情
对于非全日制学历毕业的考生,工作年限可参考如下进行计算: (1)报考人员取得全日制国家承认正规学历毕业后,参加工作若干年,又参加全日制高一层次学历学习(指脱产学习),并取得国家承认正规学历毕业。前一学历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与后一学历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相加,就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总和。 (2)报考人员取得全日制国家承认正规学历毕业后(如:初中、高中、大专等),参加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函授、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等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的学历教育,并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应为取得全日制教育毕业后计算,也就是说业余时间的学历教育年限,计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3)在职人员考取国内硕士生,学习期间计算会计工作时间;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后,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会计工作时间。 (4)高等学校毕业后继续考取研究生的人员,其在校学习期间不计算会计工作时间。 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却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属违法行为,其“在会计岗位工作年限”不能纳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计算。 有工作调转但未离开会计工作岗位的,原则上应由原工作单位出具开始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材料,原单位不能出具证明的,如果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能够从其工作履历中提供相关具有证明力的佐证(复印件),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可以连续计算,否则,以现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中途离开会计工作岗位(包括脱产参加全日制学习)时间应予扣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