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厅:会计管理业务常见问题解答(最新发布)(4)
时间:2021-03-1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蚂蚁考试 点击:300次
答复:《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会〔2020〕20号)均在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上予以发布。通知明确了参加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广西区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按照上述规定:(一)在校大学生已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在校大学生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学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可毕业后凭毕业证进行继续教育抵免。 (二)在校大学生没有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16.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是否需要到财政部门办理盖章登记? 答复:在一般情况下,建议一年一次盖章登记。但若个人因其他原因,无法到财政部门现场盖章登记的,可通过邮寄(邮政速递)的方式办理。 17.会计人员报名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银行显示已扣款,但是系统显示未缴费,应该如何处理? 答复:属于网络系统问题,会计人员可联系易宝支付平台客服电话:95070,由其直接在线解决。 18.会计人员因特殊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继续教育学习,是否可以补学?? 答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按照年度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的,目前系统支持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补充学习。 19.会计人员已经报名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并缴费,因特殊原因不想进行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想要退款,是否可以退款?? 答复:网络继续教育已选择网校并缴费成功后不能退费。广西财政厅在会计人员进行网络继续教育报名时已在《继续教育报名须知》第五点明确“请注意:选择网校缴费成功后,不能退费”。 如来信人已缴费,但尚未登录会计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可以点击“网校学习报名信息修改”,进行继续教育年度修改,修改选择其他需要学习的继续教育年度后,再进行相应年度继续教育学习。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常见问题 1. 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考试后需要携带什么资料领取初级证书? 答复:请准备以下材料到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人员服务大厅领取证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的原件经现场核对后退回)。 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复印件均要求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电话并亲笔签名确认 领取证书可邮寄办理 (中国邮政电话:11185)。 2. 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职称考试后需要携带什么资料领取中级职称证书? 答复:请准备以下材料到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人员服务大厅领取证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的原件经现场核对后退回)。 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会计人员和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复印件均要求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电话并亲笔签名确认。 领取证书可邮寄办理((中国邮政电话:11185)。 3. 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职称评审后,如何领取高级职称证书? 答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用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号)要求,自2019年度起广西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实行职称电子证书管理,具体通知请关注登录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 4.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职称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后审核资料的,什么时候可以领证? 答复:关于何时取得证书,由于此类情况属于超过统一规定的集中审核时间来办理,需要另行审核并提交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制证,因此须等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终审核制发证书下达我区后才能确切通知考生前来领证,会计管理机构在领到证书后会尽快通知相关会计人员领证。 建议考生务必在统一规定的考后资格集中审核时间内进行考后审核,避免超过统一规定的集中审核时限,以免影响考生的考后资格审核和领取证书。 5.会计人员如何选择邮寄方式办理领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职称证书业务? 答复:会计人员如果确实不便到现场领取初、中级会计职称证书可选择邮寄方式办理(中国邮政电话:11185):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