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领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的通知 时间:2018-07-1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2018年6月3日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包括尚在成绩合格有效期内)未在规定日期领取合格证的考生,请于2018年9月17日补领考试合格证(成绩合格有效期三年)。 补领地点:延安西路900号一楼受理大厅 补领时间:9:00—11:00,13:00—16:00 注:领证时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一张1寸报名彩照(备用)。 (责任编辑:admin)